线路定价需备案 实行市场参考价后,旅游企业确定旅游线路价格以后要填报《旅游线路价格备案表》(一式三份)报同级价格、旅游主管部门备案。旅游企业在旅游服务内容、条件和成本发生变化,且旅游线路价格低于原备案价格时,旅游企业应重新填表备案。各旅行社应在政府公布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同级价格、旅游主管部门备案。对低于市场参考价的报价,旅游企业应向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说明。
实行明码标价 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旅游局已经就上述规定特别发出通知,要求旅行社依法实行明码标价,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(价格薄),并标明旅游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及价格。涉外旅行社需同时用英文或两种以上文字标明。
三条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(元/人)
线路 淡季 旺季 备注
九寨沟、黄龙四日游(汽车) 420 740 经济团(含观光车)
乐山大佛、峨眉山二日游 290 340 经济团(不含索道)
自贡恐龙、蜀南竹海 220 260 经济团(不含恐龙博物馆)













